总结一下我的问题:

我在美国持F1签证5年,应该以Resident Alien身份报税,但却收到了非居民(NRA)才有的1042-S表格。这是因为学校有两个HR系统,其中一个系统默认我为非居民身份。会计师认为问题不大,还告诉我奖学金(fellowship)需要交税,但实际上fellowship是不需要交税的。

结果:

1. 多交了$4,000的联邦税。

2. 其他收入本该退还的$2,000联邦税没有退。

3. 收到了IRS的信。

4. 补缴了不应该补缴的$2,000州税。

总计亏损约$6,000,对我这个贫穷的学生来说,简直心在滴血。

经验教训:

1. 即使已经读到PhD,也要自己多看攻略,多了解相关条款,对自己的税务问题负责。

2. F1学生应及时更新自己的resident alien状态。我男朋友在第五年时,学校HR会主动联系更新,但我所在的学校更混乱。

3. 作为不计工时的fellow,如果你是non-resident alien,fellowship需交14%的联邦税,无需交州税,第二年收到1042-S表格并报给IRS。如果你是resident alien,fellowship全部免税,第二年需提交Memorandum letter报IRS。每个州的规定可能不同,一定要咨询学校资深HR,junior HR可能不了解。

4. 中美税收协议(tax treaty)可能适用,一定要确认。如果会计师认为不适用,也要多咨询其他专业人士,避免盲目相信。

细节和具体情况可以参见图片。感觉这个问题可能会持续N个月的拉锯战,希望能顺利解决。🙏🙏🙏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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