美国大学招生政策的转变:种族多样性不再是考虑因素
一句话总结:今年以后,美国大学在录取时不得将种族多样性作为考虑因素之一。这一政策的变革结束了近五十年的招生历史。
历史背景:多样性政策的起源
熟悉美国高校录取的朋友都知道,种族在申请美国大学时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。尤其是黑人和拉丁裔申请者通常会受到优待,而白人和亚裔则处于劣势地位。这一现象最早源于1978年的Bakke案,后来在2003年的Grutter案中得以确立。
这两个案件均由白人提起诉讼,控告招生政策歧视了白人,违反了美国宪法第十四修正案。尽管法院最终裁定该政策并不违反宪法,但其理由引人深思:这不是为了弥补历史上的不公,而是为了促进多样性,这一理念被视为对高等教育重要的推动力。
多样性政策走向终结
随着近年来对于该政策的不满声愈发增多,尤其是来自亚裔社区的抱怨,诉讼也随之而来。几个组织将哈佛大学和北卡大学告上法庭,试图挑战这一“黄金挡箭牌”。
当前,最高法院由保守派法官占据主导,预计今年6月的判决将很可能推翻Grutter案,这将使多样性标准彻底成为历史。
庭审印象与后续影响
在去年的10月31日,最高法院进行了关于此案的庭审。我听完了四个多小时的庭审录音,以下几个点令我印象深刻:
- 种族不再被视作录取的重要因素
- 高校录取将逐步适应这一变革
- 可能增加对经济落后地区的学生的录取比重
- 隐性考量种族的方式可能会被严格限制
与去年的堕胎权判决不同,今年的法庭裁决将直接影响美国高校的招生政策,预计高校会采取更为渐进的措施来实现多样性目标,例如录取来自低收入家庭的学生。
展望未来:线上公开讲座
我计划在今年举办一场线上公开讲座,深入探讨这一法律变革带来的影响与挑战,欢迎大家到时候来围观!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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